安德森当然知道这一点,非常轻松的就化解这个非常严重的问题。
“设厂?”
“是的,我知道你们的顾虑是什么,我是一个服国人,如今两国的关系使得你们无法相信一个服国人发明的武器。
但是,对我来说,本人确实更愿意和贵国合作,而不是在服国生产。
我是一个私生子,我的父亲在服国有妻子和儿子,而且他丈人的家族势力很大。
即便他的妻儿因为不明原因也去世了,可他丈人的家族依然还在。
如果我将这款武器推销给服国,然后在那里生产,那这个始终会是一个风险。
因为这毕竟是我父亲的发明,从法律上来说,他丈人的家族也是有继承权的。
对于我这样的私生子来说,自从爷爷去世以后,我就没有了依靠,也失去了法律的保护,根本斗不过这种地头蛇。
况且我的年纪太小,他们也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,慢慢剥夺我的一切。
因此,将这项发明交给服国,对我个人而言,有百害而无一益。
我的想法是,贵国在卡尔斯鲁辟出一块地,我把手榴弹的生产厂设在那里。
我只需要保留30%的股份,其他由贵国分配,但你们需要答应我两个条件。
一是所有投资由贵国承担,二是保护我的财产不被他人侵占。”
“我无法现在答应你,需要回去报告。”
“可以,但最好快点,我的时间也很宝贵。”
......
“抱歉,你的占股比例太大,我方无法答应。”
“我承诺整理好我父亲留下的资料,等有了新的发明,第一时间依然联系贵国。”
“这...还有什么发明?能透露点嘛?”
“大部分材料还在整理中,有一些已经差不多搜集齐了。
比如说,手榴弹可以覆盖20~50米之内的距离,步兵炮的的有效范围在800米以上,那中间的50~800米还是空白。
我父亲发明了一种小型火炮,正好可以弥补这一片的空白,而且非常轻便,单人就可以扛着火炮行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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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嘶!容我先去汇报。”
......
“安德森先生,对您说的这款火炮,我们很感兴趣,但是毕竟还没看到实物。
您看这样行不行,先给您留10%的股份,我们先把工厂建起来,等您的小型火炮造出来了,我们再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