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1章 公道不是求来的

朱笔在纸上画了三个圈。三个圈是三不得,圈在一起才锁得住。

陈张氏站在堂下。手在抖,但腿没软。腿没软是因为她站着。站着听完判,弯了腰。谢的不是何县丞,谢的是她自己。她自己走了三千步来,来了才有判。

出衙门时日头正中。

陈张氏走在前面,走得慢。慢是膝盖还疼,但背是直的。陈念扶着她的右臂,十二岁的力不大,但够扶。

沈青禾在后面。从八月十二到八月十八,六天。三千步,去县衙的路不是求来的。求来的不用走。走出来的才算。

陈念回头看了她一眼。十二岁的眼比大人的干净:没被人压过的眼眶是平的。嘴动了一下,没出声。沈青禾看见了。看见了没回。没回不是不领,是领了。领了不用回。

回家。

灶口灰还暖。

暖是余温。今早的火不是她烧的,灰的形状是松枝。松枝是他家的。他家的松枝只有他砍。

裴长渊今天没放柴。门口没有新柴。但他来过。灶口灰不会说谎。他来了,烧了灶,没留柴。不留柴是今天。今天她自己站住了。站住了就不需要他留柴。

沈青禾坐到桌前,翻账本。第六行是陈张氏的两口酱缸。碎瓷现在在陈念的布包里,边沿是青釉。缸碎了,但公道补上了——五两银,三不得。

她提笔写第七行:

七、八月十八,陈张氏案判。赔银五两,三年禁,三不得。公道不是求来的,是三千步走出来的。

笔搁下。灶口灰还暖。